Tuesday, August 21, 2007

数以十亿

数以十亿
第十六章 游戏规则

作者 卡尔·萨根

柯南 译

  
  每件在道德上正确的事的都来自四个来源之一:它涉及到对“什么是真的”的完整领悟或者智力发展;或者涉及到维护有组织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各负其责,忠实执行自己的义务;或者涉及到一个高贵而不可战胜的精神的伟大和力量;或者涉及到所说所做的秩序和节制——通过节欲和自我控制。
  西塞罗,《论责任》第一章第5节(公元前45——公元前44年)
  
  我还记得很久以前1939年完美的一天的结束——那一天强有力的影响了我的思想,那一天我的父母带我去看了纽约世界博览会的奇观。时间很晚了,远远超过了我上床睡觉的时间。我安全的趴在我父亲的肩头,抓着他的耳朵,我的母亲可靠的在我的旁边。我转过头去看博览会的建筑标志——大三角尖塔和正圆球,用微弱的蓝光照着。我们沉缅于未来,沉湎于BMT地铁①的“明天的世界”。当我们停下整理东西的时候,我的父亲开始和一个矮小疲惫的人说话,那人脖子上挂了一个托盘。他在卖铅笔。我的父亲把手伸进装着我们剩余午餐的皱巴巴的牛皮纸袋,拿出了一个苹果,然后递给了卖铅笔的人。我发出了大声的哀嚎。那时候我不喜欢苹果,在午餐和晚餐的时候就拒绝吃这个苹果。然而我对苹果的所有权感兴趣。这是我的苹果,而我的父亲刚刚把它给了一个长相可笑的陌生人——他用不同情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的痛苦更复杂了。
  尽管我的父亲是一个有几乎无限耐心和体贴的人,我还是能看出他对我的失望。他把我抱起来,紧紧把我拥进怀中。
  “他是一个可怜的流浪汉,没工作,”他用那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我说。“他一天都没吃东西了。我们吃饱了。我们可以给他一个苹果。”
  我改变了想法,摒住了呜咽,又忧郁的看了一眼“明天的世界”,然后感激地在他的怀中睡着了。

  ①BMT地铁是纽约市地铁的一个组成部分——译注
  
  寻求规范人类行为的道德法则的行动不仅仅从文明的黎明开始,而且在前文明的、高度社会化的狩猎—采集祖先时代就陪伴着我们。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道德)准则。许多文化说一套做一套。在一些幸运的社会,一个权威的立法者设立了一套至关重要的规则(并常常声称这得到了一位上帝的指示——不这样做,就几乎没人遵守这些规定)。例如,阿育王(印度)、汉默拉比(巴比伦)、莱克格斯(斯巴达)和梭伦法典(雅典)曾经统治着这些强有力的文明,但是现在它们大部分失效了。或许它们判断错了人类的本性,对我们的要求太多。或许一个时代或者文化的经验不完全适合另一个时代或文化。
  令人惊讶的是,今天有一些科学地处理道德问题的成果——尽管是试探性的,事情却正在变得明朗:例如,用实验的方法研究道德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以及在重大的国际关系中,我们必须做出选择:“做正确的事”的意思是什么?我们应该帮助一个贫穷的陌生人吗?我们如何对待一个敌人?我们应该一直利用一个善待我们的人吗?如果被朋友伤害,或者被一个敌人帮助,我们应该报怨和报恩吗?过去行为的总和是否比任何当前违反规范的行为更重要?
  例如:你的姊妹不介意你对她的怠慢,邀请你参加圣诞晚餐;你应该接受吗?全世界自愿暂停核武器试验已经有4年了,中国打破了这一暂停,恢复了核试验;我们也应该恢复吗?我们应该捐献给慈善机构多少?塞尔维亚士兵系统化地强奸波斯尼亚妇女;波斯尼亚士兵应该系统化的强奸塞尔维亚妇女吗?经过了几个世纪的镇压之后,国民党领袖E·W·德克勒克开始向非洲人国民大会示好;纳尔逊·曼德拉和非国大应该回应吗?一个同事在老板面前给你难堪;你应该让他更难堪吗?我们应该在所得税申报表上撒谎吗?如果我们能侥幸逃脱(税务部门的核查)呢?如果如果一家石油公司支持一个交响乐团或者赞助一部优雅的电视剧,我们应该忽略掉它对环境的污染吗?我们应该善待上年纪的亲属吗?即便他们会把我们逼疯。我们在玩扑克的时候应该作弊吗?或者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应该作弊吗?我们应该杀死杀人者吗?
  为了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所关心的不仅仅是做正确的事,也包括什么才是可行的——什么样的决定能使我们和其他人更幸福和更安全。在我们所谓的伦理和实效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如果伦理行为最后不利于自己,那么最终我们就不称它伦理,而是愚蠢。(我们甚至可能声称在原则上遵守它,但是在实践中忽略它)。考虑到人类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没有任何简单的规则——不管我们称之为伦理还是实效——确实是可行的?
  我们如何决定做什么?我们的反应部分取决于我们认识到的私利。我们报恩或者报怨,这是因为我们希望这能实现我们想要的东西。一些国家生产和爆炸核武器,这样其他的国家就不会把它们当作儿戏了。我们以善良报答邪恶,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有时候能触动人们的正义感,或者让他们因为羞愧而走上正路。但是有时候我们并非出于自私的动机。一些人似乎天生就是善良的。我们承受来自上年纪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怒火,因为我们爱他们,希望他们高兴,即便我们要付出一些代价。有时候我们对待我们的孩子态度强硬,并让他们有点不高兴,因为我们想要塑造他们的人品,并且认为长远的结果将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幸福,这超过了短期的痛苦。
  例子各有不同。人们和国家各有不同。知道如何解决这些困境,属于智慧的一部分。但是考虑到人类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没有一些简单的规则——不管我们称之为伦理还是实效——确实是可行的?或者,我们或许应该避免试图作出结论,而仅仅是做我们感到正确的事?但是即使那样,我们如何确定哪些是“感到正确的”?
  最受尊崇——至少是在西方——的行为准则,是黄金律。它源自拿撒勒的耶稣。每个人都知道它在1世纪成书的《马太福音》中的形式: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几乎没有人坚持这个准则。公元前5世纪的时候,有人问中国哲学家孔子(在西方被称为Confucius)对黄金律(那时候就已经广为人知了)和以德报怨有什么看法,他回答说:“何以报德”?一个贫穷的妇女羡慕她的邻居的富有,她应该把她不多的财产给她的富邻居吗?一个受虐狂应该让他的邻居遭受痛苦吗?黄金律没有考虑到人类的差异。当有人打了我们的脸颊之后,我们真的能把另一半脸颊转过来,让别人打吗?如果是一个无情的对手,这难道不是仅仅意味着我们遭到更多的痛苦吗?
  银律有些不同:你不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不要怎么对待别人。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能找到这条规则,包括在耶稣之前的一代人——拉比·希勒尔(Rabbi Hillel)的著作里。在二十世纪,银律最动人的例子是莫罕达斯·甘地(Mohandas Gandhi)和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他们劝告受压迫的人们不要以暴偿暴,但是也不要屈服于暴力。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他们所提倡的——通过挑战一条不公平的法律,而情愿受罚,把你自己置于危险中,从而展示出你的动机的正义性。他们的目标是感动压迫者(以及那些尚未拿定主意的人)。
  小马丁·路德·金称颂甘地是历史上第一个把黄金律或者银律转化成让社会变化的有效手段的人。甘地明白的说出了他的手段的出处:“当我试图让我的妻子服从我的意志的时候,她给我上了非暴力的一课。她一方面坚决反抗我的意志,另一方面她平静的屈服于我的愚蠢所带来的痛苦,这最终使我对自己感到耻辱,并且让我不再愚蠢地认为我天生就应该统治她。”
  在这个世纪,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显著导致了许多显著的政治变化——让英国放松了对印度的统治,刺激了全世界范围古典殖民主义的终结,并为非洲裔美国人提供了一些公民权利——尽管以暴力相威胁也可能有效,但是甘地和金不这样认为。非洲人国民大会在甘地主义的传统中成长起来。但是到了1950年代末,很明显,非暴力的不合作不能导致执政的白人国民党的任何进步。因此,在1961年,纳尔逊·曼德拉和他的同事组织了非国大的军事派别“非洲之矛” (Umkhonto we Sizwe)。这个派别建立在非常不同于甘地主义的基础之上,即白人唯一能理解的就是武力。
  即便是甘地,在让非暴力规则与抵抗那些不太高尚的统治规则的必要性相协调方面,也遇到了麻烦:“我没有资格教授我的人生哲学。我勉强有资格实践我所信奉的哲学。我只不过有一个可怜的、正在挣扎的心灵,向往在思想和言行上完全诚实和完全非暴力。但是从来都没有达到这个理想。”
  孔子说:“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可以被称做铜律: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这是同态复仇法(lex talionis),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再加上“善有善报”。在实际的人类(以及黑猩猩)的行为中,这是一个熟悉的标准。比尔·克林顿总统在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平协定的签字仪式上引用《古兰经》:“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也应当倾向和平”。不用求助于任何人更善良的本性,我们制定了一种操作性的行为训练,当他们善待我们的时候,就报答他们,当他们对我们不好的时候,就惩罚他们。我们不是容易被欺侮的人,也不是无情的人。这听上去很有前途。或者,“两个错误加起来不能变成一个正确的事”,这是真的吗?
  更低层的规则是铁律:在别人这样对待你之前,先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待他们。有时候它被表述为“拥有黄金的人制定规则”,不仅强调它违反黄金律,更强调它对黄金律的蔑视。这是许多人的秘密座右铭——如果他们有机会使用这个座右铭的话,也是强权心照不宣的准则。
  最后,我还应该提到另外两条在全世界能找到的规则。它们解释了很多东西:逢迎那些比你地位高的人,粗暴对待那些比你地位低的人。这是欺侮弱小的恶棍的座右铭,也是许多非人类灵长类社会的准则。对待地位高的人的时候,它其实就是黄金律,对待地位低的人的时候,它其实就是铁律。考虑到没有什么著名的金铁合金,我们就变通地把它称为锡律。另一个通用的规则是:总是优先关照近亲,对于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待他们。这种任人唯亲的规则被进化论生物学家称做“亲属选择”(kin selection)。
  尽管铜律很明显具有实用性,它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无休止的相互报复。它几乎不在意到底是谁首先使用了暴力。暴力导致暴力,而每一方都有理由憎恨另一方。“并没有通向和平的道路,”A. J. Muste说“和平就是道路本身。”但是和平很难实现,而暴力却很容易。即便大多数人准备结束相互报复,一次报复的行动也会把它再次煽动起来:一位被杀死的亲属的眼泪汪汪的遗孀和让人感到伤心的子女站在我们面前。年长的人回忆起他们童年时代遇到的暴行。我们理智的一面试图保持和平,但是感情的一面却需要实施复仇。敌对的两派中的极端主义者能够相互支持。他们结成联盟,对付其余的人。他们瞧不起对谅解和仁慈的呼吁。一小群头脑发热的人能够把一大群更谨慎和理性的人们强行推向野蛮和战争。
  1938年希特勒在慕尼黑签订的那个惊人的协定把许多西方人迷惑了,以至于他们无法区分合作与绥靖的不同。我们只不过是断定对手完全是邪恶的,而不是从实质上判断每一个姿态和手段:他所有的让步都是欺诈,而武力是他能理解的唯一事情。对希特勒来说,这或许是个正确的判断,但是通常而言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我更希望英法强烈反对德国对莱茵兰的侵略。它(铜律)强化了双方的敌意,让冲突更容易发生。在一个拥有核武器的世界,毫不妥协的敌意带能带来特别的和非常可怕的危险。
  我认为,停止一长系列报复十分常困难的。有一些民族让他们自己衰落到了近乎灭种的地步,因为他们没有办法跳出这个圈子。巴西高原的Kaingang族就是一个例子。在前南斯拉夫、卢旺达和其他地方相互敌对的民族提供了更多的例子。铜律似乎太不宽恕了。铁律促进的是少数无情的强者对其他所有人的剥削。黄金律和银律似乎太自满了。它们总是无法惩罚残忍和剥削。它们希望通过展示自己的善意,把人们从邪恶劝导到善良,这是有可能的。但是也有一些反社会的人,他们不关心别人的感受。并且很难想象一个希特勒或者一个斯大林会因为善良的榜样而感到羞愧,从而救赎他们所犯的罪。有没有一个一方面结合了黄金律和银律,另一方面结合了铜、铁和锡律的规则,比单独使用任何一个规则都更可行?
  有这么多的规则,你如何决定使用哪个,哪个是可行的?同一个人或者国家可能使用一个以上的规则。我们注定要猜测这个问题,或者注定要依赖知觉,或者注定要重复别人教给我们的规则吗?让我们先把别人教给我们的规则,以及“我们强烈地认同的规则一定是正确的(这或许深深植根于一种正义感)”的观念暂时放在一边。
  假设我们并非寻求证实或者否定别人教给我们的规则,而是查明到底什么规则是可行的。有没有办法检验这些处于竞争地位的伦理准则?我们承认现实世界比任何模拟都更复杂,那么我们能够科学的探索这个问题吗?
  
  我们常常玩游戏,在游戏中有人赢,有人输。我们的对手每赢得一分,就把我们甩得更远。“赢—输”游戏似乎是很自然的,而很多人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赢— 输”的游戏。在一个“赢—输”游戏中,输掉的和赢得的东西是平衡的。那就是他们称其为“零和”游戏的原因。你的对手的意图毫不含糊:在不违反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他会尽一切努力击败你。
  许多儿童在第一次成为“赢—输”游戏失败的一方的时候吓呆了。他们在“大富翁”游戏中濒临破产边缘的时候,他们就要求特殊的免责(例如放弃出租),而当他们没有得到这种免责的时候,他们就会哭着指责这个游戏是无情和冷酷的——它当然是冷酷的。(我曾经看到游戏板翻了过来,旅馆、“机会”卡片和金属棋子散落在地板上,还看到了游戏者的羞耻——不仅仅是儿童会这样做)。在不违反“大富翁”游戏规则的情况下,游戏者不可能相互合作从而都受益。这个游戏不是为此目的而设计的。拳击、足球、曲棍球、棒球、垒球、长曲棍球、网球、壁球和国际象棋,所有的奥运会赛事、快艇、赛车、皮纳克尔纸牌游戏、potsie和党派政治也是如此。在这些游戏中,没有一个游戏有机会使用黄金律或者银律,甚至没机会使用铜律。在这些游戏中只能使用铁律和锡律。如果我们尊敬黄金律,为什么在我们教孩子玩的游戏中,很少看到它?
  在经历了一百万年部落之间断断续续地相互敌对之后,我们很容易以零和模式思考,把每一个相互作用当作竞争或者冲突。核战争(以及许多常规战争)、经济衰退和全球环境破坏全都是双输的命题。人类非常关心的许多事,例如爱、友谊、亲子关系、音乐、艺术和对知识的追求是双赢的命题。如果我们只知道“赢—输” 游戏,那么我们的远见将是狭隘的,这非常危险。
  研究这些问题的科学领域叫做博弈论。它被用于军事战术和战略、贸易政策、企业竞争、限制环境污染和核战争计划上。一个典型的游戏是囚徒困境。它恰恰是一个非零和的游戏。双赢、赢—输和双输得结果都是可能的。那些“神圣的”书几乎没有给这个游戏中的策略带来任何有用的见解。这完全是一个实效的游戏。
  假设你和你的朋友以为一项严重的犯罪而被逮捕了。为了玩这个游戏,到底是你们中的一个人犯了罪、都没犯罪或者都犯了罪,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说他们认为你犯下了罪行。在你们两个有机会串供或者制定策略之前,你被带到了一个单独的审讯室。在那里,他们忘掉了你拥有的米兰达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试图让你认罪。他们告诉你——正如警察有时候这样做的——你的朋友已经认罪了,并且把你也咬了出来。(好一个朋友!)警察可能在说实话。或者他们在撒谎。你只允许作无罪辩护或者有罪辩护。如果你愿意说点什么,让你所受到的惩罚最小化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结果。
  
  如果你拒绝承认罪行,并且(你不知道)你的朋友也否认,那么这个案件就很难被证明。在认罪讨价还价(plea bargain)的过程中,你们两个得到的判决将非常轻。
  如果你认罪了,而你的朋友也认罪了。那么国家花费在解决这起犯罪上的精力较少。作为交换,你们两个人可能都会领到一个比较轻的判决,尽管没有两个人都宣称无罪的时候领到的判决那么轻。
  但是如果你作无罪辩护,而你的朋友认罪了,国家就会要求对你处以最重的判决,而对你的朋友处以最轻的判决(或许免罪)。阿哦。你非常容易被出卖,博弈论家称之为“背叛”。你的朋友也和你一样。
  因此,如果你和你的朋友相互“合作”,两个人都做无罪辩护(或者都作有罪辩护)——你们就都逃脱了最坏的情况。你应该谨慎行事,通过认罪从而确保惩罚的程度不太严重吗?那么,如果你的朋友做无罪辩护,而你做有罪辩护,这对他就太糟糕了。而你可能被免予处罚。
  当你想明白之后,你意识到不论你的朋友怎样做,你应该马上背叛他,而不是合作。令人恼火的是,这同样也适用于你的朋友。但是如果你们都背叛了对方,那么你们面临的结果就比合作的结果更糟。这就是囚徒困境。
  再考虑另外一种重复的囚徒困境,这次两个游戏者已经玩了一系列这样的游戏。在每次游戏的末尾,他们从受到的惩罚中推算出对方是如何认罪的。他们对另一方的策略(以及人格)就有了经验。他们会在一次又一次的游戏中学会合作,总是共同否认犯罪吗?即便告发对方能获得的好处很大,他们也会合作吗?
  根据前一个或者几个游戏的结果,你可能会尝试合作或者背叛。如果你过多地合作,另一个游戏者就可能利用你的温厚。如果你过多地背叛,那么你的朋友就很可能经常背叛你,而这对你们两人都很糟糕。你知道另一个游戏者获取了你的背叛模式的数据。什么是合作和背叛的恰当混合?于是,“如何采取行动”——正如自然界中的任何其它问题——成为了一个可以用实验研究的课题
  密歇根大学的社会学家Robert Axelrod在他著名的《合作的进化》一书中,借助连续的计算机循环赛,考察了这个问题。不同的行为准则相互对抗,最终我们看到谁赢了(谁得到了累积最短的刑期)。最简单的策略可能是一直合作,而不管你被利用了多少;或者从不合作,不管合作会产生多少好处。这便是黄金律和铁律。它们总是失败,前者因为善良过度而失败,后者因为自私过度而失败。不积极惩罚背叛行为的策略失败了——部分原因是它们发出了一个信号:不合作的行为能够获胜。黄金律不仅仅是不成功的策略,它对其它游戏者更是危险的,这些游戏者可能在短期获得成功,但是没有想到在长期的游戏中会被自私者毁掉。
  你起初背叛对手,但是当你的对手与你合作一次之后,你应该在未来的所有游戏中与他合作吗?你起初与对手合作,但是当你的对手背叛你一次之后,你应该未来的所有游戏中背叛他吗?这些策略也都失败了。和体育不同,你不能依赖于那些总是想打败你的对手。
  在许多这样的比赛中,最有效的策略叫做“针锋相对”。它非常简单:你以合作开始,随后的每一轮你都简单的仿照你的对手上一轮所做的。你惩罚背叛,但是你的对手一旦合作,你就乐于既往不咎。最初,它似乎只能实现比较普通的成功。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其他的策略把它们自己打败了,不是因为太仁慈就是因为太冷酷,而这个中间道路的策略遥遥领先。除了永远在第一步表示善意之外,针锋相对的策略和铜律完全一样。它迅速地(就在下一轮游戏中)奖赏合作,惩罚背叛,并且它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它让你的对手非常清楚你的策略。(含糊的策略可能是致命的。)

各种游戏规则
黄金律 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
银律 你不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不要怎么对待别人
铜律 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
铁律 在别人这样对待你之前,先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待他们
针锋相对律 先与别人合作,然后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

  一旦有多个游戏者使用针锋相对的策略,他们就一起进入了准决赛。为了获胜,使用针锋相对策略的游戏者必须找出其他愿意回报以及可以与之合作的游戏者。第一轮比赛过后,使用铜律的游戏者出人意料地获胜了,而一些专家认为这个策略过于宽恕对手。下一轮,他们通过更多的背叛而表现得自私。他们全都输了。即便是经验丰富的游戏者也倾向于低估宽恕和和解的威力。针锋相对策略混合了一些有趣的倾向:最初的友善、愿意宽恕以及勇敢地报复。Aedlord记述了在这样的比赛中针锋相对律的优越性。
  
  可以在整个动物界发现像针锋相对律这样的策略,并且它已经在我们最近的亲戚——黑猩猩身上进行了充分的研究。生物学家Robert Trivers把它描述和命名为“互惠的利他主义”,即动物可能帮助别人,以期待别人帮助自己——并不是每次都这样,但是它们经常这样做,以至于足够实用了。这几乎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道德策略,但它也不是一个不常见的策略。所以没有必要争论黄金律、银律、铜律或者针锋相对律有多么古老,也没有必要争论《利未记》中道德惯例的优先级别。这类伦理规则最初并非由某些文明的人类立法者发明。它们深深植根于我们的进化历史,它们在我们成为人类之前就伴随着我们的祖先。
  囚徒困境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游戏。真实的生活更加非常复杂。如果我的父亲把苹果给了那个卖铅笔的人,那么他是否更有可能拿回一个苹果?不是来自那个卖铅笔的人——我们再也不会见到他。但是普遍的慈善事业会不会促进经济,从而让我的父亲加薪?或者,我们是否因为感情的回报而拿出苹果,而不是因为经济上的奖赏?此外,与在一个理想的囚徒困境游戏中的游戏者不同,人类之间和国家之间因为遗传和文化的诱因而相互作用。
  但是从一个不太长的囚徒困境循环赛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是关于战略的清晰程度;是关于弄巧成拙的嫉妒本性;是关于长期目标胜过短期目标的重要性;是关于暴政和懦弱的危险性,特别也是关于把全部这些(游戏)规则视作一个实验问题进行研究。博弈论也显示出,深厚的历史知识,是一个关键的生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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